西华双汇禽业有限公司、西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议)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日期
以具体通知日期为准
二、招标地点
西华宰鸡厂会议室
三、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议)标
四、招标内容

五、招(议)标流程
1、参与招(议)标的处置机构,在公告截止日期前,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发送至指定电话、邮箱、微信。
2、资质经审核通过,处置机构以对公转账方式缴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如中标,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则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3、根据本公司具体通知日期及时间,处置机构可现场参与或腾讯会议方式远程参与招(议)标。
4、本公告第四项【招标内容】4废油、5废电池由处置机构向我方按吨支付费用,通过二次报价竞标,一次报价为公开报价,第一次报价最高价为二次报价标的价,二次报价低于标的价视为弃标,二次报价最高价的处置机构,经现场评委审议通过后,确定中标。
5、本公告第四项【招标内容】其他废物由我方向处置机构按吨支付费用,通过二次报价竞标,一次报价为公开报价,第一次报价最低价为二次报价标的价,二次报价高于标的价视为弃标,二次报价最低价处置机构,经现场评委审议通过后,确定中标。
六、投标要求
1、处置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具备本公司各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2、处置机构已在周口市、西华县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或所属行政区其它企业进行危险废物处置的优先。
3、参与投标处置机构无行政处罚、失信。
4、处置机构各类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处置等环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各条款。
5、中标处置机构应根据我方需求,及时处置我方产生危险废物,并协助完成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及相关台账记录,如逾期,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其它未尽事宜由合同条款详细约定。
七、其它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2月8日
2、联系人:尚先生15890209859
3、邮箱:786268727@qq.com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西华双汇禽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口西华支行
账号:1717022619200144416
西华双汇禽业有限公司
西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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