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宜昌市设立的独资子公司。2002年3月12日成立,位于宜昌开发区港窑路51号,占地面积107亩,注册资本1.2亿元,总投资2.8亿元。产业布局涵盖生猪屠宰、低温肉制品加工两大领域,设计产能为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年加工低温肉制品3.6万吨,配套2300吨冷库、3000吨污水处理场、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及其他相关设施。
根据宜昌双汇生产管理需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现拟对宜昌双汇2025年度零星土建维修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内容公布如下:
一、施工范围
2025年度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零星土建维修(集团统一招标组织的除外)。
二、招标要求:
客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经宜昌双汇审核、调查,确认资料真实有效后,方可参与本次竞标: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时一个证照只能由1-2名代表到场参加招标,如单位法人不能到场的,到场人员须持法人签字并加盖红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招标细则:
1、投标方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
2、投标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
3、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以及相关的其它现行国家标准。
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的工程承包形式。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均应符合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6、不经宜昌双汇现场代表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增加工程量;
7、工程量核算,以实际测量为准,据实结算。
8、水电供应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接驳点在现场给承包人指出),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上交发包人财务收取。竣工结算时水、电用量按定额分析用量计算,价格按同期**市建材价格信息(除税信息价)调差计算。施工时无法用水、电装表计量的,发包人不收取承包人施工期间所使用的施工用水、电费用,竣工结算时,按各项工程量所含水、电用量调整为零计算(商品砼中所含的水量不扣除),竣工工程量验收单中应说明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水、电计量方式。
9、结算总价=定额工程造价×(1-12%)+合同特定项目约定结算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第一轮报下浮点;第二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最高浮动点为底价。浮点数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10、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一年。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综合基价及定额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结算总价下浮点数。即结算总价=定额工程造价×(1-12%)+合同特定项目约定结算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下浮点最终以中标下浮点数为签订合同结算价。定额执行原则:
1、工程均依据施工图、现场签证、变更资料、《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湖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与该定额相配套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规定。其中其他措施费包含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占比为25%、二次搬运费占比为50%、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占比为25%三项,如个别项目实际不发生,则按照对应比例进行折算处理。人工费指数、机械人工费指数、管理费指数调整按[2024]31号文执行(施工期间如遇有相关人工费指数、机械人工费指数、管理费指数,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
2、零星签证的计日工综合单价200元/工日,计算计入税前总造价,人工费指数按照合同签订之日最新的人工费指数文件执行。
3、材料价格:工程建设期间,执行施工期间的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宜昌市价格信息或《宜昌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关材料信息价格(除税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价格信息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同意依据发包人制定的《双汇发展国产工程物资供应管理规范》,按照市场调查价予以确认,调查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4、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签证计算,仅计算一次进出场费用。
5、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9%)计算,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竣工结算时税率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办法计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则税率应随之调整。
6、具体结算标准依据双汇集团总部签发的《异地项目土建维修及技改工程款结算办法约定》,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可咨询宜昌双汇设备工程部联系人,到公司索取该结算办法。
7、零星维修项目发包人不拨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经双汇发展审计中心竣工结算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总结算价款的100%。
五、咨询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9月2日17点前
2、报名地点、联系人:宜昌市开发区港窑路51号,孟主任:18530886837
3、招标时间:2025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招标纪律
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相互协商、抽烟。
5、中标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客户必须在宜昌双汇通知七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弃标后,招标方有权按中标价议标或重新招标,同时扣除弃标单位招标保证金。
(2)在合同期内,中标方未经招(议)标方同意私自将项目评价服务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招(议)标方有权按悔标对中标人做出处理。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3)交纳2000元招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双汇所有。
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7日
0395-2622616 健康美味 就选双汇
Copyright@Shuanghui.net Inc.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9005775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4020004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