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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装卸劳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双汇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4 11:04:57 分享:

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反腐败”的原则,现工厂面向外界进行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标地点:沈阳双汇办公楼会议室

三、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一年,协议期内价格不变。

四、招标内容:

沈阳双汇装卸劳务.jpg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器具(具体数量见交接单),液压车使用一年半后可以旧换新;工器具损坏,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工器具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备注:以上招标内容包含装卸区的卫生清理。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暗标,每组采用两轮报价;首轮报价前公布双汇集团劳务项目不含税最高标准价(其余特殊业务如:外租库装卸车、码垛等,现场根据市场行情单独定价或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双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公司单个劳务项目未完成整套动作的费用实际结算标准双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标准价,否则视为废标;

首轮报价不能高于标的价(高于标的价为废标),第一次报价最低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低于第一次的最低价,第二次报价最低价格为中标价。若第一次报价不足3人时,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

六、招标要求:

1、投标资格确认

竞标单位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到场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视为废标) ,身份证(委托人开证明),竞标前将保证金50000元交到公司财务部。(注:若客户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若客户中标后悔标,则扣除客户投标保证金。)

2、招标纪律

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相互协商、进入会场手机一律关机。

3、悔标

客户中标后签订协议时与参与投标的证件不相符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4、开标方式

由参加评委监督,当场开标、当场公布中标单位、中标价。

七、中标要求

1、中标后一个工作日内到厂签订相关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单独经营:协议期内,乙方不允许将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调整客户,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保证金。同时乙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报名联系电话:15104022583

九、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本招标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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