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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物流车用柴油招标公告

发布者:双汇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1 10:21:01 分享:

根据双汇物流车辆运输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车用柴油公开招标,热烈欢迎具有优质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时间: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二、招标地点:各省级物流所在工厂会议室

三、招标内容:

车用柴油,合同期为1年,以招标人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柴油或成品油)、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距离投标省级公司(办事处)10公里以内须有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加油站,不接受加油车加油。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五、技术标准及要求

1、满足国家标准,执行标准号GB19147-2016。

2、中标客户需提供每批次柴油检验报告。

3、中标客户在柴油供应紧张时期须首先保证我公司车辆正常运行。

六、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漯河为20万元、异地10万元,客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

七、招标须知

1、招标流程:招标实行一次报价,优惠幅度超出标的价且优惠幅度最大的中标,若出现最大优惠相同的,进行二轮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报价且最大的中标,以此类推。报价结束后现场公布中标单位,签订中标通知书。

2、招标期间凡客户串标、悔标、扰乱投标秩序等,扣除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双汇物流所有相关公司业务招标。

3、凡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行为,若无特殊原因,扣除相应中标客户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 两年内不得参与双汇物流所有相关公司业务招标。

4、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自己中标的业务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客户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考核或列入黑名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所有投标客户就近到所在区域双汇物流省级公司所在工厂会议室参加投标,一个客户只允许一人进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客户进入招标现场前需正确佩戴口罩、喷洒消毒、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绿码,填写《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3、投标人员需填写《人员健康信息调查表》,由专人对参与投标的客户进行问卷调查。

4、对于符合防疫要求的客户,必须签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承诺书》并加按手印后,方可进入投标现场。

5、所有参与投标的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随手乱扔口罩。

九、招标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公司

联系人

电话

黑龙江

刘文愫

13233974777

宝泉岭

刘洋

13694699871

辽宁

姬晓庆

15839520812

山东

李敏

18653461121

郑州

罗敏强

15936608903

江苏

于一凡

15239550699

上海

宋东东

13781717518

芜湖

赵银宝

15039567992

武汉

刘春生

13721318379

江西

刘宇龙

15603951299

陕西

牛文娟

13152307703

四川

杨艳红

13603852173

清远

王燕华

18024851529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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