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需求的猪骨、牛骨(含进口)主要用于生产骨汤类产品,要求干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本着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我司生产需要,现对骨头类标准进行公示如下:
一、需求地点:漯河双汇第一工业园
二、冻猪骨、冻牛骨质量标准
1、原料来源:必须来自非疫区、健康无病的活体,禁止在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产品包装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3、检测项目及标准
检测项目 | 指标 | 检测标准 |
感官要求 | 骨质白,上附肉鲜红或深红,附着脂肪色泽白或微黄,无异物、无异味、无变质。 | GB 2707 |
其他指标 | 符合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的规定 | |
注:产品不得含有国家禁用的物质或超量使用允许使用的物质。 |
4、骨头类接收期限:保质期大于6个月(含6个月)的,接收时该产品剩余保质期(该产品生产日期距过保质期的剩余天数)小于该产品保质期1/3的不接收。
三、报名联系方式
希望各位供应商认真研读我司标准要求,如有意合作,可积极联系咨询并报名。
联系方式:窦若冰 电话:18039593888。
双汇发展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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