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4日,该店开张营业。当日上午,该市屠宰办联合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店中,让她不得从事
双汇猪肉的批零销售,并在其出示相应经营手续的前提下,几人不予理睬,以她涉嫌违法屠宰经营生猪产品,将其店中1016公斤价值2万余元的肉拖走。
当日,其丈夫梅才余到屠宰办协商,得到的答复是卖
双汇肉可以,但必须按每公斤0.9元向屠宰办缴纳税费,因所收费用没有依据,双方协商未果。
次日凌晨,当
双汇集团武汉分公司送货上门时,该市屠宰办等部门又强行阻拦,不允许
双汇送货车卸肉,送货车被迫将肉运回。
7日、8日清晨,当
双汇集团再次送货上门时,该市屠宰办等部门再次前来阻拦卸货,致该店至今仍无法正常经营。
另悉,赤壁现在尚无其他外地企业到该地开展生鲜猪肉批发,“
双汇”是进入该市的第一家外地企业。
管理部门
她是在违规经营
18日上午,记者与赤壁市畜禽定点屠宰办取得联系,该办负责人张海兵称,阻止
双汇肉店批发销售猪肉的,系该办与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查处时,因多次与肉店工作人员“交锋”,相互熟识,有可能因此没有亮证执法。
张海兵表示,他们并非不允许
双汇猪肉进入赤壁市场,而是该市政府明文规定“生猪产品批发经营活动只能在市牲畜屠宰批发市场内进行”。现在经营户不愿进入该批发市场经营,属违规经营,他们只能阻止。
目前,赤壁市政府、市纪委纠风办、市信访局接到经营户张金秀的反映后,已介入此事调查。
专家说法
地方保护不可取
张金秀在赤壁进行
双汇肉批发,是否必须要进入该市牲畜屠宰批发市场经营?
赤壁市屠宰办等部门认为,张金秀必须进入该市场经营,主要依据是2001年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通告》第五条规定:“生猪产品批发经营活动只能在市牲畜屠宰批发市场内进行”。
张金秀认为可以不进入市场经营,一方面是到该市场后,她认为要缴纳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另一方面,省政府鄂政发200767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凡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出境检疫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的猪肉产品,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流通,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禁止合格猪肉产品在本辖区销售。
双汇入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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