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3-04/24/content_846196.htm
4月9日上午,“
双汇”冷鲜肉南昌特许经营店开张营业,消费者对冷鲜肉表现出了极大热情。然而,开张的喜悦并没能延续到下午。9日下午,南昌市肉品稽查大队向经营店下达了一张“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店主立即停止销售“
双汇”冷鲜肉,并以“跨区域销售冷却肉(即冷鲜肉)”为罚没事由,对店主罚款3000元。“
双汇”集团南昌鲜冻品部的冷鲜肉仓库也同时被查封。
10日上午,稽查人员没收了25箱“
双汇”冷鲜肉;11日上午,“
双汇”南昌店准备销售处理剩余的冷鲜肉时,肉品稽查人员封存了店内冰柜内的冷鲜肉;下午3时,南昌市商贸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稽查队,再次重申禁止销售“
双汇”冷鲜肉的决定。
双汇集团对突如其来的“封杀令”感到诧异。介绍说,漯河“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是国务院确定的520家重点企业之一。“
双汇”目前已在河南、北京、四川、湖北、湖南等地建成冷鲜肉销售店250多家,其中河南省外有90家。
“
双汇”想要讨个说法。南昌市商贸委对此声明,肉品稽查大队的执法有据可依。1996年10月南昌市政府发布的《南昌市肉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肉品经营者必须从市政府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购进肉品,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肉品。”违反规定将予以经济处罚,而“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肉品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销毁该肉品”。南昌市商贸委主任喻德火称,“
双汇”集团不是南昌市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点,它在南昌销售冷鲜肉违反了《办法》相应条款,他们正是据此查封“
双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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